目 录
序 号 | 名 称 | 页码 |
1 | (一)乡镇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 |
2 | (二)乡镇征地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3 |
3 | (三)乡镇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4 |
4 | (四)乡镇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7 |
5 | (五)乡镇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10 |
6 | (六)乡镇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13 |
7 | (七)乡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16 |
8 | (八)乡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18 |
9 | (九)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19 |
10 | (十)乡镇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0 |
11 | (十一)乡镇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1 |
12 | (十二)乡镇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2 |
13 | (十三)乡镇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3 |
14 | (十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4 |
15 | (十五)乡镇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5 |
16 | (十六)乡镇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8 |
17 | (十七)乡镇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31 |
18 | (十八)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32 |
19 | (十九)乡镇就业创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35 |
20 | (二十)乡镇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38 |
21 | (二十一)乡镇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40 |
22 | (二十二)乡镇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44 |
23 | (二十三)乡镇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45 |
24 | (二十四)乡镇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47 |
(一)乡镇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主体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镇级 | ||||||
1 | 规范编制 | 城市、镇总体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隆安县征拆办 | 《土地管理法》 《城乡规划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城市、镇详细规划 |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表等 |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隆安县征拆办 | 《城乡规划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部分村庄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 |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表等 |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隆安县征拆办 | 《土地管理法》 《城乡规划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 ||||||||||
2 | 行政许可 | 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隆安县征拆办 | 《城乡规划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二)乡镇征地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主体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镇级 | ||||||
1 | 征地补偿 | 分户补偿情况 | 分户补偿结果 | 隆安县征拆办 | 《国土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2 | 征地补偿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 隆安县人民政府 | 《国土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三)乡镇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主体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批准服务信息 | 办事指南 | 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报要求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2 | 办理过程信息 | 事项名称、事项办理部门、办理进展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项目单位 | √ | √ | √ | |||
3 | 咨询监督 | 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4 | 批准结果信息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批复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5 | 批准结果信息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同上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6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同上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7 | 选址意见书 | 审批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同上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8 | 批准结果信息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审核结果、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同上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9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审核结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同上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10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审核结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同上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11 | 批准结果信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审核结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施工许可日期、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同上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12 | 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 审批部门、批复时间、招标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同上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13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 辖区政府和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同上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14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重大设计变更审批 |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同上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15 | 竣工有关信息 | 竣工验收审批(备案) | 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等 | 相关审批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同上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其他 | √ | √ | √ | √ | ||
(四)乡镇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镇级 | ||||||
1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本级预算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 √ | √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 | √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 √ | √ | ||||||||||
2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本级预算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 √ | √ | ||||||||||
3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本级预算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本级预算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 | √ | √ | √ | ||||||||||
5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本级预算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 | √ | √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 √ | √ | ||||||||||
(五)乡镇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镇级 | ||||||
1 | 政策文件 | 政策文件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与回应,安全生产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与回应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与回应,安全生产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与回应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重要会议 | 通过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行政管理 | 隐患管理 |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应急管理 |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黑名单管理 | 列入或撤销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信息,具体企业名称、证照编号、经营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事故通报 | ●事故信息:本部门接报查实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 |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 《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典型事故通报:各类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相关领导批示情况、预防性措施建议等内容 | |||||||||||||
●事故调查报告:依照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经批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
3 | 行政管理 | 动态信息 | ●业务工作动态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 ●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 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 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六)乡镇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镇级 | ||||||
1 | 政策文件 | 政策文件 | 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重要会议 | 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备灾管理 | 综合救灾示范社区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灾害信息员队伍 | 乡镇有关灾害信息员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预警信息 | 防汛、防内涝、地震等预警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灾后救助 | 灾情损失信息 |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灾害救助信息 | 自然灾害救助信息(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救助时段等信息) | 灾害救助实施完成后,按要求汇总全镇信息后20个工作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救灾款物划拨信息 | 救灾款物划拨文件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救灾捐赠 | 捐赠款物信息 |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5 | 工作动态 | 工作信息 |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本级相关业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七)乡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主体 | 公开依据 | 公开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镇级 | ||||||
1 | 征收 | 房屋调查登记 | 入户调查通知;调查结果,认定结果。 | 隆安县人民政府、隆安县自然资源局、隆安县征拆办 | 《国土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2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拟定 | 论证结论;征求意见情况;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 隆安县人民政府 | 《国土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其他 | 其他申请人 | √ | √ | |||||
3 | 房屋征收决定 |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隆安县人民政府 | 《国土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4 | 评估 | 被征收房屋评估 | 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 隆安县自然资源局、隆安县征拆办 | 《国土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入户/现场 | √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 |
5 | 征地补偿 | 分户补偿情况 | 分户补偿结果 | 隆安县征拆办 | 《国土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6 | 征地补偿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 隆安县人民政府 | 《国土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八)乡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主体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级 | 村级 | |||||
试点领域 | 保障性住房 | 1.法规政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2.重大决策(决策前预公开、决策会议公开、决策结果公开);3.规划计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4.建设管理(立项信息、开工项目清单、基本建成项目清单、竣工项目清单、配套设施建设情况);5.配给管理(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公租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审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房源信息选房或摇号公告、分配结果、办理配租配售公告);6.配后管理(公租房资格定期审核、自愿退出、到期退出、不符合条件退出、违规处罚退出、租赁补贴发放、租金收取、租金减免、腾退管理、房屋维修、保障性住房调整、运营承接主体管理) | 县住建局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 个工作日内 | þ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 √ | √ | ||
(九)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主体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镇(乡)级 | ||||||
1 | 试点领域 | 农村危房改造 | 1.部门文件(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县住建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信息形成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政府门户网站 | √ | √ | √ | √ |
(十)乡镇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镇(乡)级 | ||||||
1 | 试点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 县住建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十一)乡镇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镇(乡)级 | ||||||
1 | 试点领域 | 市政服务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住建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十二)乡镇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时限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镇(乡)级 | ||||||
1 | 行政 | 行政调解 | 运行环节:受理、调解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环境保护法》 《水污染防治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 《噪声污染防治法》 《土壤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2 | 公共服务事项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 |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 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 √ | √ | √ | √ | |||||||
4 |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 ■政府网站 | √ | √ |
(十三)乡镇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时限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 | 特定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市级 | 镇级 | ||||||
1 | 公共服务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中心 | 信息形成或变更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 | 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2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1、机构名称: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 信息形成或变更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 | 演出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 1、活动时间:不定时 2、活动单位:各村和各文艺团队 3、活动地址:村级服务活动中心 4、联系电话:0771-5125327 | 信息形成或变更 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公开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2 《文 化馆服务标准》 | 隆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十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镇级 | ||||||
1 | 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入户/现场 | √ | √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其他法律服务网 | |||||||||||||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2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同上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同上 | √ | √ | √ | √ |
(十五)乡镇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镇、村级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县级扶贫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政务服务中心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2 | 规范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县级扶贫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政务服务中心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县级扶贫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政务服务中心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4 | 扶贫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资金名称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分配结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5 | 扶贫资金 | 年度计划 |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 |||||||||||||
6 | 精准扶贫贷款 |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 |||||||||||||
7 |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各行业扶贫财政资金主管部门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8 | 扶贫项目 | 项目库建设 |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 ■政务服务中心 | ||||||||||||
·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9 | 扶贫项目 | 年度计划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10 | 项目实施 |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 ■政务服务中心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11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12317)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县级扶贫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十六)乡镇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综合业务 | 政策法规文件 |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 | 监督检查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 √ | √ | √ | √ | |||
3 | 最低生活保障业务 | 办事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自治区政府令[2020]1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桂民规[201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和财产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府规[2019]18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4 | 最低生活保障业务 | 审核审批信息 | 乡镇级:负责低保申请材料收集,财产核查、公示、审批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南民政发(12)号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政办发[2019]25号 《关于印发隆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 √ | √ | √ | √ | ||
5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办事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程》的通知(桂民发[2017] 63号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0]20号[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6 | 审核审批信息 | 乡镇级:负责特困申请材料收集,财产核查、公示、审批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南民政发(12)号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政办发[2019]25号 《关于印发隆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 √ | √ | √ | √ | |||
7 | 临时救助 | 办理指南 | 救助申请条件、时间、地点、流程、材料所需材料、联系方式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南府规[2020]21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8 | 审核审批信息 | 县级:负责审批救助5000元以上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南府规[2020]21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十七)乡镇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养老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助的通知》(南府规[2017]1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桂人社发[2020]22号) 《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及相关规定 | 县级民政部门、县级人社局、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村(社区)公示栏 | √ | √ | √ | √ |
(十八)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时限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行政许可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 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管理办法》 |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基本信息 | 生产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地址/经营场所、食品类别/经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有效期限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管理办法》 |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3 | 药品零售许可企业基本信息 | 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变更项目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管理办法》 |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检查方式、抽查类型、检查日期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5 | 监督检查 | 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检查方式、抽查类型、检查日期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6 |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7 | 行政处罚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8 |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9 |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0 | 行政处罚 |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1 | 公共服务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2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3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4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十九)乡镇就业创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时限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就业信息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2 | 岗位信息发布 |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 |||||||||||
3 | 求职信息登记 |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
4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
5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活动通知、活动时间、参与方式、相关材料、活动地址、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6 | 就业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7 | 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
8 | 就业失业登记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9 | 创业服务 | 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10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
11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12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
13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14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
(二十)乡镇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时限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社会保险登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2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社会保险法》 《劳动保险条例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 | √ |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 | √ |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 | √ | √ | ||||||||||
3 | 养老保险服务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信息公开条例》 《社会保险法》 《劳动保险条例》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4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社会保险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5 | 社会保障卡服务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社会保险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二十一)乡镇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出生登记 | 出生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2 | 收养、入籍等登记 | 收养、入籍等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国籍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3 | 注销登记 | 死亡注销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4 | 服现役注销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5 | 迁移登记 | 迁出、迁入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6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姓名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7 | 性别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8 | 民族成分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9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暂住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列》、《政府信息公开条列》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0 | 居住证申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列》、《政府信息公开条列》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1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居住证换、补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列》、《政府信息公开条列》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2 | 居住证签注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列》、《政府信息公开条列》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3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4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5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居民身份证申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6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7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18 |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安机关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二十二)乡镇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级 | ||||||
1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农机购置补贴 | 政策依据;实施方案;办理须知: 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办理流程、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补贴结果;监督渠道: 包括举报电话、地址。 |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法律 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 | 政策依据;实施方案;申请指南: 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补贴结果;监督渠道: 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法律 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政策依据;申请指南: 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补贴结果;监督渠道: 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法律 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二十三)乡镇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时限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财务信息 | 财务 | 1.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县教育局 (计财股)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2.年度经费预决算信息 | |||||||||||||
3.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 |||||||||||||
2 | 招生管理 | 介绍 | 1.办学性质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县教育局 (基教股)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2.办学地点 | |||||||||||||
3.办学规模 | |||||||||||||
4.办学基本条件 | |||||||||||||
5.联系方式 | |||||||||||||
3 | 学生管理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县教育局(资助办) |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 | √ | √ | √ | √ | ||
4 | 学生管理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学生资助项目内容及办理程序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县教育局(资助办) |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 | √ | √ | √ | √ | ||
5 | 教师管理 | 教师职称评审 | 1.评审政策2.评审通知3.评审结果4.最终结果 |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县教育局(人事股) | ■政府网站 | 教师 | √ | √ | √ | ||
6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控辍保学 | 1.“一县一策”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2.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含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的总体情况,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总体就学情况) 3.督导检查结果公告4.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 县教育局(基教股、专责办)“双线四包”涉及部门 |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 | √ | √ | √ | √ | ||
(二十四)乡镇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行政备案类事项 | 生育登记服务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办理依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指导发(2016)20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镇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