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给予审批隆安县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同意项目建设规模和项目总投资变更,其他事项不变。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109-450123-04-05-152530
二、项目名称:隆安县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南宁市隆安县。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由原“项目总规划净用地面积约20003.87㎡(约30.01亩),规划居住户803户(住宅型租赁住房484户,宿舍型租赁住房319户),拟建总建筑面积46993.84㎡,包括住宅型租赁住房22246.62㎡、宿舍型租赁住房10660.12㎡、配套商业服务用房4687.25㎡、管理服务及公共用房326.30㎡、垃圾收集用房40.96㎡、非机动车停车区695.30㎡、架空层951.81㎡、地下室7385.4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燃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以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变更为“规划住房802套,总建筑面积66061.18㎡,包含公寓建筑面积40289.35㎡,配套设施10305.00㎡,地下室15466.8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以及室外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由原“18427.12万元”变更为“29033.6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府补贴及县级多渠道筹措。
六、接文后,请开展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原隆发改投资〔2021〕23号从本文批复之日起作废。
2022年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