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燃气企业:
南宁市安委办转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桂安委办〔2021〕22号),称自治区工作指导组在南宁市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过程中,发现南宁市海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不完善的问题,未能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现通报如下:
一、请南宁市海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认真对照整改,并在3月8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局邮箱:nsflb111@163.com。
二、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如检查再次发现相关安全生产问题,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涉及的企业、站点进行停业整顿,整改完成后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能复产。
对于以上通报,各燃气企业要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桂安委办〔2021〕22号)
2.自治区明察暗访组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南宁市)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4日
(联系人:陆倩 联系电话:552156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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