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隆安县委办公室、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人才公寓房租售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2019〕97号)文件精神,隆安县人才公寓办组织县住建局、人社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对隆安县人才公寓房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
本次共有68个单位1750名干部职工(家庭)申报认购隆安县人才公寓房。经审核,共有1612人符合申报资格要求(含未达到职务或职称规定享受面积63人),拟安排参加隆安县人才公寓房抽签选房;共有75名干部职工不符合申报资格要求(因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已参加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已达到职务或职称规定享受面积)。
为确保隆安县人才公寓房销售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10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了解的情况,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形式向隆安县人才公寓房办公室反映(县住建局办公室四楼住保股)。
举报电话: 6522439、6527668 电子邮箱:lafg2439@qq.com
附件:隆安县人才公寓房申购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隆安县人才公寓房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