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隆安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隆安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隆安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我院始建于1934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自治区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基地,广西医科大学教学医院,与首府南宁市内多家“三甲”医院结为技术协作单位,是隆安县医疗技术指导单位、120急救中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是全县肺结核、艾滋病等感染性疾病定点防治机构。
2.机构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共有在职职工225人,聘用人员41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 数量 | 比上年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合 计 | 1 | —— | |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 —— | ||
行政单位 | |||
事业单位 | 1 | ||
其他 | |||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 —— | ||
行政单位 | |||
事业单位(含行业) | 1 | ||
民间非营利组织 | |||
企业 | |||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 —— | ||
一级预算单位 | 1 | ||
二级预算单位 | |||
三级预算单位 |
第二部分:隆安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隆安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25335.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335.28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435.85万元,增长10.6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75.98万元,为隆安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16.09万元,增长63.05%,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重视医疗卫生服务行业,增加对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的资金投入。
2.事业收入24,086.23万元,为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062.33万元,增长9.36%,主要原因是就诊人数增多,医疗服务价格提高,药品价格提高。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173.0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2.59万元,下降19.75%,主要原因是盘盈收入减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25,335.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335.2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435.85万元,增长10.6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2.6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编人员2018年增量绩效。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2.63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8年时发放的增量绩效属于卫生健康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0.0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丧葬费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9.31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8年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丧葬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23,974.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类支出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238.91万元,增长15.9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人员工资增加;药品和耗材价格上涨导致成本增长。
4.结余分配1,207.91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955万元,下降44.15%,主要原因是今年支出增幅较大,支出增幅超过收入增幅,因此结余资金减少,可分配的结余资金也减少。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隆安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5.9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16.09万元,增长63.05%。其中:基本支出518.82万元,项目支出557.16万元。
隆安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7.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7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42.63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财政拨付2018年在编人员增量绩效,该支出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未进行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63.6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11万元,支出决算为 11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63.64%。主要原因是县财政拨付2018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该金额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未进行预算。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7.71万元,支出决算为92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3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337.71万元,支出决算为36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1%。主要原因是县财政拨付在编人员增量绩效,该金额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未进行预算。
2.项目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7.1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要求编制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8.8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8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1%。主要是因为县财政拨付2018年在编人员增量绩效,该支出在预算编制时未列入预算中。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4%。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1%。主要是因为县财政拨付2018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该支出在预算编制时未列入预算中。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隆安县人民医院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隆安县人民医院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隆安县人民医院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0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39.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61.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9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9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隆安县人民医院2019年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采取的是单位自评方式,从预算指标等多个方面对单位进行自评,总体评价较为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隆安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