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管控是乡村风貌提升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持续开展乡村风貌三年行动,加强我镇农村农房管控,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区农房管控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规范我镇农村村民建房行为,提高农村建设品味,建立农房管控长效机制,实现乡村既有新房、又有新貌的美好愿景,创建生态环境优美、整体风貌协调的美丽安福农村新形象。
二、工作任务
(一)每个村设立“一个村民理事会”。20户以上自然村要成立一个村民理事会,并报镇政府批准,村民理事会接受村支两委管理。村民理事会成员由村小组组长、退休干部、产业能手、在村里有威望或公信力强的人员组成,人数控制在5-9人(取单数)。村民理事会职责:参与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农村建房资格初审,农房建设方案(图集)选定;协助村域农房管控巡查,发现违建及时拍照上报乡镇和信息化管控平台,并协助查处违法违规建房行为;负责制定本村村规民约,培育农村新风尚;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农民建房、美丽乡村建设有关政策,引导农民依法依规建设。
(二)每个村设立“一个农房审批咨询窗口”。每个行政村要在村务服务中心设立一个农房审批咨询窗口,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该项业务,并向镇政府报备。专职人员必须经镇政府及镇“四所合一”专门培训,熟悉农房管控政策。解答村民关于农房审批的疑问,并协助村民申请农房审批事项。
(三)设立“一个农房审批小组”。农房审批小组由镇“四所合一”机构及农业水利站安排相关业务人员组成,两个站所的主要负责人为农房审批小组组长,由镇“四所合一”机构主导,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审批。同时要尽快对建房户的用地和规划情况进行摸底,提出相关许可意见给予回复或办理,真正让建房户感觉到办事方便快捷。
(四)设置“一个农房审批窗口”。在镇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农房审批”窗口,由镇“四所合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农房审批服务,做到一次性告知相关审批程序。窗口人员主要负责群众建房相关问题答疑、受理并审阅申报资料、发放审批证书、与农房审批小组对接等。
(五)建设“一个管控机制”。一是建立“两个一”巡查机制,即建立一个镇级巡查小组和每个村建立一个村级巡查小组。镇级巡查小组实行“一周一巡查”,每周对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建房情况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政府;村级巡查小组实行“一日一巡查”,并及时将巡查信息上报镇级巡查小组。镇级巡查小组进行巡查时,如果先于村级巡查小组发现“两违”农房,一经查实则按规定计村违规。二是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农房审批小组要加强报建服务和过程管控,严格落实“三到场”要求。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早发现、早处理”的基本要求,对正在实施的各类违法违规建筑,一律无条件予以拆除。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填土、违法建房的农户列为黑名单,加强管控,确保“两违”建筑实现零增长。
相关文件:隆安县丁当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丁当镇加强农房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